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37.912 元/股)
,已触发“震安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9 号)核准,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
为人民币 28,5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8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 28,5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377.36 万元后的余额 28,122.64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1KMAA5001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8,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安转债”,债券代码“12310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18 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2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11 日)止,即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79.87
元/股。截止本公告日,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9.87 元/股调整为 56.8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97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999477 股,共计转增股本 40,434,139 股。根据《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6.89 元/股
调整为 47.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每股发行价格 54.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名币 249,999,975.36 元,公司总股
本由 242,659,195 股增加到 247,227,908 股。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7.33 元/股调整为 47.47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生效。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47,712.7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47.47 元/股调整为 47.3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价自 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37.912 元/股)
的情形,已触发“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
应当回避。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震安转债”的转
股价格(47.39 元/股),则“震安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
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
他必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震安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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